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项目大排查的通知
各分公司、事业部、项目部:
为提升项目整体管控能力,在复工复产中做好各类风险预控,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项目大排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对全国范围内公司监理、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彻底排查。
二、排查开展
此次排查分自查自纠、区域上报、公司督查、全面总结四个阶段。
2020年3月6日-10日,为上报复工情况,自查自纠阶段。
2020年3月11日-12日,为区域自查上报阶段。
2020年3月13日-20日,为公司督查阶段。
2020年3月21日-22日,为全面总结阶段。
项目督查阶段,工程管理中心将根据反馈情况对重点区域采取措施督查落实。
三、总体要求
1、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尤其是各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加大现场监理管控力度,如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国家防疫应急管理制度及扬尘管控措施,充分做好项目管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逐个排查、杜绝遗漏,按照附件:1如实填写,于2020年3月12日之前上报至工程管理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对不如实排查、不如实上报者在全面总结阶段将给予严重处罚。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宋东安 15138953792 、李国林 18638009685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