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名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树立典型、凝聚力量,展现知名专家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决定开展“百名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申报范围
各分公司、事业部、项目部,总部机关各部室。
三、申报方式
个人自行申报、单位推荐均可。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认同企业文化;
3、在企业和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具有国家注册师证或在行业某一专业领域专长突出;
5、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承担或参与过国家、省、市影响力项目且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管理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得到业主或主管部门认可;
7、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评审
由公司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以公司专家名义对外推出。
六、工作要求
1、 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成效、行业影响力为标准择优选拔。
2、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对获评对象进行宣传报道,汲取榜样力量,营造崇尚专家的氛围。
七、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于2021年7月20日17:00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百名专家“申报表(点击下载)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