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放假,共1天;各项目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2.节假日期间,请全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3.值班人员:行政管理中心秦姗姗18638009216。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