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北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
社会资本资方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开封市北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已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以汴政批复(2019)42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
项目授权主体为开封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北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CDZBSG-2019-0872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开封市铁牛村东北角地块,设计规模:总建设规模为8万m3/d,占地面积4.66公顷,一期建设规模为5万m3/d,占地面积2.90公顷,采用“AAO+MBR膜技术+次氯酸钠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准IV类水排放标准(其中COD放宽至不大于40mg/L,TN放宽至不大于15mg/L,其余均与IV类水标准保持一致),出水回用暂作为厂区自用水及东郊沟的河道补水,后期根据相关的需求可用作绿化浇撒、农田灌溉、工业用水等,服务范围为大广高速以西,西环路以东,连霍高速以南,东京大道、苹果园北路以北,总收水面积23.3平方公里。净水厂尾水拟新建一条重力流出水管线,向东排至东郊沟中,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当地防洪排沥的相关标准要求。
经发改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总投资为20603.50万元,原则上,通过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不得超过19026.62万元,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当以批准的概算为基础, 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资金需求编制,并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规模、范围和标准以内。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运营期不变)。
3.2投资估算
根据经发改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总投资为20603.50万元,工程费用15236.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5.69万元,预备费1493.01万元,建设期利息353.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4.53万元。
原则上,通过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不得超过19026.62万元,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当以批准的概算为基础, 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资金需求编制,并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规模、范围和标准以内。
3.3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分为两部分:
(1)净水厂工程:开封市北区净水厂,一期建设规模为5万m3/d,远期建设规模3万m3/d,总建设规模为8万m3/d;
(2)配套管网工程:沿东京大道向东至工农路再向北铺设DN1000污水管至开封市北区净水厂,污水管道沿途设置收水预留支管,收集远期接入市政污水。
3.4 项目地点:项目厂址位于开封市铁牛村东北角地块。
3.5 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4.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主体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需具备不低于第4.4条款要求的资质。
4.3.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3.1.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联合体牵头人持股比例高于45%),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四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3.1.4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4资质要求: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且均未出现过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形。
若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实体,则该独立法人实体需满足上述要求。
4.5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需附相关承诺书。
4.6企业业绩:
4.6.1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近5年(以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应具有不少于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污水处理PPP或特许经营类业绩。对申请人上述业绩经验的判定,可包含其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高于50%),但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期间股份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4.6.2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须提供近5年(以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具有一项不少于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业绩。
4.7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包括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及员工培训方面的能力。需附相关承诺书。
4.8企业信誉: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财政部门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需附相关承诺书。
4.9申请人(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果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10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即可。
4.11申请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申请人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申请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1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19年9月3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23859291)
7.2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7.4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7.5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7.6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9时30分。
8.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8.4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5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迎宾路3-5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93358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楼8楼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301158